隨著法治建設進程的加快,作為司法工作者,我們的守法程度、道德高度,在一定程度上已成為群眾評判司法公信力和權威性的尺度。在十八屆四中全會閉幕不久,縣政法委組織召開全縣政法系統(tǒng)干警預防警示教育會,這是對我們政法干警的關心。今天,我重點講四個方面的內容,即近年來我省政法干警職務犯罪案件的主要特點、主要表現(xiàn)形式、原因分析和啟示,希望通過今天的宣講,能給大家?guī)硪恍﹩l(fā)和警悟。
一、我省政法干警職務犯罪案件的主要特點
近年來,隨著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大,我省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形勢依然嚴峻。2009年至2013年,我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、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6681件8311人。其中,立案查處政法干警職務犯罪案件628人,占職務犯罪案件總數(shù)的7.6%。通過對政法干警發(fā)案情況分析,發(fā)現(xiàn)我省政法干警職務犯罪特點突出表現(xiàn)為“四少四多”:
1.單一犯罪少,“雙料”犯罪多。在已查辦的628名政法干警中,貪污賄賂類案件175人,占27.9%;瀆職侵權類案件453人,占72.1%。與黨政系統(tǒng)干部職務犯罪相比,政法干警涉案罪名比較分散,發(fā)案較多的罪名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、受賄罪、徇私枉法罪、濫用職權罪、玩忽職守罪、貪污罪、枉法裁判罪等,而且往往貪污賄賂與瀆職犯罪相互交織,“雙料”犯罪較多,占總數(shù)的近三分之一。
2.領導干部少,基層干警多。從犯罪人員的職級情況看,副廳級5人、正副處級28人,處級以上干部占職務犯罪案件總數(shù)的4.1%。正副科級141人,科員級69人,無職級385人。基層政法干警作為履行政法職責的“最前一道關口”,加強基層政法干警職務犯罪的懲治和預防,對維護司法公正這道社會公平正義的“最后一道防線”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。
3.單筆數(shù)額少,累計數(shù)額多。這是政法干警職務犯罪比較鮮明的特點之一。政法干警手中的權力多與案件的處理、當事人的處置有關,這種權力是具體的、單次的,涉及到的權錢交易多是一錘子買賣,涉及到的經(jīng)濟利益通常是有限的,反映在實踐中,就是權錢交易的單筆數(shù)額通常不大。由于政法系統(tǒng)各種類型案件是持續(xù)不斷的,涉及到的當事人權利也是事無巨細的,持續(xù)的、多次的權錢交易多,這使得案發(fā)時的累計數(shù)額也會相對較高。
4.單一危害少,衍生危害多。由于政法干警的職務犯罪多涉及到具體刑事、治安或者民事行政案件,這些案件均牽扯到具體的利益糾葛,處理不當、不公就會衍生出一系列的后續(xù)嚴重后果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近五年來因政法干警職務犯罪衍生的危害造成死亡17人、重傷1人,直接經(jīng)濟損失1.46億元,其他的社會負面影響無法估計??梢哉f,單一危害少,衍生危害多是政法干警職務犯罪的最突出特點。
二、政法干警職務犯罪的主要表現(xiàn)形式
總的來看,當前我省政法干警職務犯罪的發(fā)案環(huán)節(jié)很多,主要集中在治安、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執(zhí)法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,其具體表現(xiàn)形式主要有四種:
1.以法謀財,索賄受賄。突出表現(xiàn)為一些政法干警以手中的權力作為索賄受賄的籌碼,法律在他們手中成了賺錢的工具。
2.以案徇私,枉法舞弊。主要是一些政法干警在承辦案件期間,或因收受一方當事人的好處,或因案件與自己的親朋好友有利害關系,就無視案件事實和法律規(guī)定,徇私舞弊,致使本應被追究責任的罪犯從輕、減輕乃至不處罰。
3.以勢壓人,濫用職權。表現(xiàn)為為了私利或個人目的,利用自身的職權、職位優(yōu)勢,非法干預他人辦案,使其他政法干警無法正確履行偵查、起訴、審判、執(zhí)行、監(jiān)管等職責,破壞法律的嚴肅性和司法的公正性。
4.以權袒護,放縱犯罪。表現(xiàn)為在承辦案件中故意泄露案情,有意向重大嫌疑人、被告人暗通信息,包庇、放縱犯罪分子,致使案件得不到依法處理。
三、原因剖析
系統(tǒng)盤點這些政法干警的職務犯罪案件,這些政法干警走上腐敗道路,除了理想信念不堅定這一最根本的原因外,還存在著一些共性問題值得高度關注和警醒。
1.沒有守牢底線。這里講的是黨紀國法的底線。俗話說,一次守不住、次次都讓步。千里之堤就會毀于蟻穴。在被查處的這些政法干警身上,不少人都有過拒絕他人行賄的記錄,有拒絕違法辦案的經(jīng)歷,但他們沒有堅持住,沒有把牢法律底線,人生的道路從此轉了個彎,調了個頭。不管何種形式,何種過程,何種經(jīng)歷,只要沒有守牢黨紀國法的底線,就會“一著不慎滿盤皆輸”,一次放松終身后悔。
2.沒有交往之“道”。習近平總書記講,官商交往要有“道”,相敬如賓,而不要勾肩搭背。延伸到政法干警,主要是警民交往,也要有“道”。盤點我省查處的政法干警案件,這些干警與民之間,是勾肩搭背遠多于相敬如賓,利益勾結遠多于君子之交,有的甚至出現(xiàn)了一同賭博、一同嫖娼、一同吸毒犯罪的情況,他們之間就是警民交往沒有“道”。這是很多政法干警走向職務犯罪的重要原因。
3.沒有調整好心態(tài)。在這些被查處的政法干警身上,比較突出的一個問題,就是在人生的重要拐點、重要節(jié)點,沒有調整好心態(tài),沒有以正確的心理面對外界的金錢、權力、美色等各種誘惑,從而滑向了腐敗的深淵。從辦案反映的情況看,主要有三種心理影響行為的走向:一是僥幸心理。幾乎所有被查處的職務犯罪,都有的一個共同心理就是僥幸心理,認為行賄受賄只發(fā)生在兩個人之間,你不說我不說則不可能被發(fā)現(xiàn);或者認為朋友講義氣沒事,社會潛規(guī)則如此;或者認為即使被查,只要不交代,就不可能被定罪等等。二是不平衡心理。近年來,經(jīng)濟收入的明顯差距使得一些政法干警產生了嚴重的不平衡心理,認為“別人靠我能賺錢,我收點回扣、回贈是理所應當?shù)摹?。三是補償心理。政法隊伍比較龐大,競爭激烈,升遷困難,不少干警打拼多年而不能升職。在這種情況下,有的干警心態(tài)慢慢發(fā)生變異,產生了多謀些錢、多謀點利的想法,從而邁向了腐敗的深淵。
4.職業(yè)良知缺失。習近平總書記在年初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:執(zhí)法不嚴,司法不公,一個重要原因是少數(shù)干警缺乏應有的職業(yè)良知。從我省已查辦的政法干警職務犯罪案件看,少數(shù)干警缺乏職業(yè)良知,沒有職業(yè)道德,有法不依、執(zhí)法不嚴,是其走上犯罪的重要原因。
5.不能正確對待職業(yè)保障不足。案多人少、長期加班、工作壓力大幾乎是各個政法部門的共同狀態(tài)。而職業(yè)保障不足不僅影響干警的身心健康,也容易誘發(fā)各種職務犯罪。最典型的是協(xié)警,有些協(xié)警不能正確對待待遇低,不顧法律,采取收取“保護費”、“好處費”等手段違法犯罪,甚至有些不惜同流合污,鋌而走險,在一些經(jīng)濟欠發(fā)達地區(qū)的基層司法部門,由于經(jīng)費困難,一些部門和干警為謀取小團體或個人的利益而違規(guī)執(zhí)法,“以罰代刑”、“以罰代管”。
6.監(jiān)督制約不力。在分析被查處政法干警的原因時,也發(fā)現(xiàn)除了極少數(shù)貪得無厭、貪婪至極的人外,多數(shù)人的本質都是好的,有過崇高的信念,有過執(zhí)著的追求。但他們隨著環(huán)境、地位的變化,慢慢迷失了方向,倒在了腐敗的陷阱里。目前,對政法干警制度層面的監(jiān)督制約不少,但實際監(jiān)督不到位、權力制約不夠,該管的沒有管好,是這些政法干警從清廉走向腐敗、從奮斗走向墮落的重要客觀原因。
四、幾點啟示
分析我省政法系統(tǒng)職務犯罪案件,要使我省政法系統(tǒng)預防好職務犯罪,除了要加強思想理論武裝,堅定理想信念,嚴于廉潔自律外,從個人和組織兩方面,還分別要做到“四要”、“四加強”。
?。ㄒ唬﹤€人自律方面要牢記四要
一要有職業(yè)良知。職業(yè)良知是我們從事政法工作、開展執(zhí)法辦案最基礎的善,擁有職業(yè)良知也是政法干警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。作為政法干警,我們面對的是社會最黑暗的一面,打交道的是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群,如果在執(zhí)法辦案中沒有職業(yè)良知,稍有貪欲之心、禍害之念,就會害人害己。
二要守牢法律底線。中國是個人情社會,人們的社會聯(lián)系廣泛,逢事喜歡講個熟門熟路?,F(xiàn)在,一個案件,當事人不找關系的是“少數(shù)”。辦案中打招呼、托關系的現(xiàn)象很普遍,已成為政法干警執(zhí)法辦案面臨的常態(tài)。但凡事皆有度,過尤不及,這個度就是法律底線,法律底線是不能逾越、不能觸碰的,為人情而貪腐、為關系而瀆職,把自己陷進去是很愚蠢的行為。在當下,要想做到不求人、不被人求是不可能的,唯一能做到的,就是堅決不要去碰法律的底線,人情社會也要牢牢堅守住法律底線。
三要謹慎交友。當前,我們正處在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奔中國夢的途中,政法干警不與人打交道是不可能的,服務企業(yè)、服務民生是我們的基本職責,廣交朋友也是人的基本社會屬性。政法干警可能是社會交往最復雜的一類群體,這就要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交友要謹慎。在日常交往時,要以被查處的這些干警為鑒,多交益友而不是損友,堅守警民交往要有“道”,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。
四要善于處理各種利益誘惑。一個人做點好事并不難,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,不做壞事。同樣,政法干警在一件或幾件事情上守住原則不犯錯誤容易,難得的是一輩子在層出不窮、形形色色的金錢、權力誘惑面前始終保持不動搖。在這種情況下,要學會算好四本賬,權衡好利弊,處理好誘惑。一是經(jīng)濟賬。腐敗的經(jīng)濟成本很高,假設一個省直機關的處級干部50歲時因為受賄100萬元被查,他直接的經(jīng)濟損失有數(shù)百萬元。而事實上,絕大多數(shù)的政法干警職務犯罪案件涉案數(shù)額遠不到100萬元,有的甚至只有萬余元。為小利而舍大利,揀了芝麻丟了西瓜,很不值得。二是自由賬。因為職務犯罪被查,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失去自由。政法干警應該是最了解失去自由的痛苦的群體,更應該知道自由的重要性。三是親情賬。鋃鐺入獄,還會對家庭、親情造成極大損害,部分可能因此妻離子散、眾叛親離。四是健康賬。身心交瘁是落馬官員的共同心態(tài),而身心交瘁對人的健康非常不利。四本賬是被查后的成本,所以,在目前中央反腐敗的高壓態(tài)勢下,我們要妥善處理各種利益誘惑,多算算賬,多權衡利弊,避免被不正當利益拉下水。
?。ǘ┙M織管理層面要做到四加強
一要加強對干警的日常監(jiān)督與提醒。沒有人天生是犯罪人,一名干警從清廉走向腐敗更是一個漸進的過程。這期間,有諸多的蛛絲馬跡可循,比如思想的波動、生活方式的變化等等。被查處的這些干警很多都談到,小問題沒人提醒,大問題無人批評,以至釀成大錯。省委書記夏寶龍曾在多個場合形象地講到,對同志要多咬咬耳朵、拉拉袖子、打打招呼,不要眼睜睜看著干部走到懸崖邊而無所作為,甚至躲在一邊,等著干部墮入深淵再來查處。可見,對干警的日常提醒非常重要,特別是平時有些小毛病的干部,更應當多拉拉袖子。在日常監(jiān)督與提醒上,有三個小建議:一是重要崗位的定期輪崗問題。流水不腐,戶樞不蠹。要對那些崗位權力大、任職時間長的干警加大輪崗交流力度,確保對一些多發(fā)、易發(fā)的重要部門、重要崗位進行定期輪崗,防止長期不換崗而誘發(fā)職務犯罪;二是因地制宜地科學管理。要盡量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,最大限度發(fā)揮干警的優(yōu)點,最大限度抑制干警的缺點,要堅持關愛與批評并重,對于反映的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糾正,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更不能堅持帶病提拔;三是各單位的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職責,堅持日常監(jiān)督常態(tài)化,把各種職務犯罪隱患消滅在萌芽階段。
二要加強職業(yè)保障。案多人少、待遇不高、前景機會不多已成為政法隊伍管理需要解決的現(xiàn)實問題。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已經(jīng)為司法職業(yè)保障做出了部署,現(xiàn)已在6省市開展了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。省委政法委也就全省司法體制和機制改革開展深入調研。我也衷心希望改革能夠有效改善我省政法干警職業(yè)保障不足的現(xiàn)狀,為政法干警依法、文明、廉潔執(zhí)法提供堅強、有力的保障,為干警減少后顧之憂。
三要加強監(jiān)督制約。從查處的這些案件看,權力不論大小,只要不受制約和監(jiān)督,都可能被濫用。因此,我們一方面要注重對政法干警的思想教育,依靠干警自我的約束與管理,另一方面還要用制度管人、用制度約束人,使干警手中的權力無法被濫用,無機會可腐敗。從制度上講,健全監(jiān)督就是保護干警。就像習近平總書記講的那樣,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,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、不能腐的防范機制、不易腐的保障機制。
四要加強心理疏導。政法干警好比是刀尖上的舞者,每天要面對形形色色的人群,處理各式各樣的案件,加班加點是常態(tài),身心疲憊是常見,特別是公安干警有的還可能隨時面臨著生命危險??梢哉f,我們很多政法干警的心理長期都處于緊繃狀態(tài),存在著各種負面情緒無處排解。國內外大量研究表明,負面情緒會對人產生消極影響,抑制人的活動能力,降低人的自控能力和活動效率,做出一些出格甚至違法的事。因此,加強對政法干警的心理疏導勢在必行。建議各單位內部也要加大對政法干警的心理疏導,通過正確的、有效的心理疏導幫助干部排解負能量,樹立正能量,這樣既有助于干警的身心健康,提高工作效率,又有助于避免政法干警被負面情緒引導,走上邪路、歪路。
職務犯罪是最嚴重的腐敗現(xiàn)象,有效預防職務犯罪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,查處不是目的,其本身也是預防的特殊手段。讓我們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”重要論斷的指引下,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,積極行動起來,有效遏制和預防腐敗,為法治天臺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。